一、招生时间
2014年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第二、三周进行(6月10—21日期间)。具体时间见幼儿园招生简章。
平时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时补招。
二、招生对象
2014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公办幼儿园及经认定的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体名单附后)优先满足3-6周岁幼儿入园需求。
各幼儿园原则上优先招收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高校、村(社区)集体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单位、本村(社区)子女入园需求,空余学位面向社会就近招生。
三、招生基本程序
1.发布招生信息
区教育体育局于5月23日在青岛开发区教育信息网发布《黄岛区(东区)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所辖8个街道办事处(乡镇)各级各类幼儿园基本情况。幼儿园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报名咨询电话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幼儿园招生简章。
5月30日,各幼儿园要在幼儿园网站、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幼儿园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包含幼儿园类别、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及方式等。
2.组织招生报名
6月10-11日,各幼儿园根据优先招生相关规定进行第一批次招生报名(具体要求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6月14-21日,第一批次招生结束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组织第二批次招生报名。
幼儿家长根据所选幼儿园的具体报名要求,为幼儿办理报名。并在幼儿园告知的具体时间内带领幼儿,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健康手册》、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等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审验。
当幼儿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录取幼儿。当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于报名结束后组织抽签或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幼儿。
3.办理录取手续
办理录取手续前,幼儿应到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请录取幼儿家长按要求时间带领幼儿,并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
确定入园幼儿后,幼儿园应组织家长填写《青岛开发区幼儿入园登记表》、《青岛开发区幼儿入园基本情况调查表》并发放入园须知。入园须知应包括入园、退园程序、收费办法、一日活动作息时间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有关事项
1.各幼儿园根据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开展招生工作。未经批准,幼儿园不得擅自开展招生工作。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凡没有登记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一律不得招生。
2.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收费备案文件为准。
3.各办事处(镇、街、港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
4.提倡实施融合教育。对于智力有轻度障碍和低视力、低听力的幼儿,可到有条件的幼儿园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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