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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开庭结果 王宝强离婚案最终结果

2017-10-31 00:19:25  阅读:9724 来源:网易科技 作者:叶世荣
备受的王宝强马蓉离婚案事件已经快要有结果了,将在今日下午1时30分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那么最终结果回事怎么样呢?能否像网友所说的净身出户呢?

  王宝强开庭结果:
  将在2016年10月18日下午1点30分开庭,结果一出来,小编将第一时间告诉大家,请。
  王宝强案件最终结果:
  开庭结果还没出来,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之前的诉状。
  在诉状中王宝强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王宝强离婚案下午开庭 律师:马蓉净身出户几率为零马蓉16日也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博并道歉30天。
  网友问:如马蓉出轨证据确凿王宝强可否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王宝强代理律师张起淮16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过调查,有关马蓉与宋喆出轨,王宝强有事实证据,会在今日的法庭上出示,让事实证据说话。

  那么,如果“出轨”实锤放出,对于大众十分关心的财产分割问题,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说:“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法律意义上的‘出轨’与道德上的‘出轨’略有不同。一夜情、婚外情、开房的证据只能证明婚姻是否破裂,而出轨的证据则需要提供‘对方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持续了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王宝强方面是否能够拿出这个证据非常关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与配偶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出轨’的法定过错直接导致财产分割的减少或净身出户,是不可能的。”张向龙律师说。
  张向龙律师表示,在公开判决的离婚官司中,出轨方有被法院判处支付6万元精神抚慰金的先例。也就是说,“婚外情”等证据只能成为酌定的情节,而不是法定的证据。就算王宝强能够拿出马蓉法律定义上的出轨证据,也只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而不是直接影响财产分割,要求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
  小编结语:现在怎么猜测都没有用,还是等结果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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