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自2019年9月1日起,医疗机构应当依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则,加强对氨酚羟考酮片的处理,运用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开具氨酚羟考酮片,单独处方量不得超越7日常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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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据国家药品监督处理局官网8月27日音讯,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氨酚羟考酮片处理的告诉,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处理局、卫生健康委,新疆出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处理局、卫生健康委:
日前,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种类列入精神药品处理的布告》,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现将氨酚羟考酮片出产、运营和运用有关事宜告诉如下:
一、氨酚羟考酮片出产企业应当依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产处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5〕528号)的要求,装备符合规则的贮存条件和安全处理设备,拟定相应的处理制度,于2020年1月1日前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处理部分请求处理定点出产手续。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出产和进口的氨酚羟考酮片有必要在其包装和阐明书上印有规则的标识。之前出产和进口的在有效期内可持续流转运用。药品标签、阐明书的修正依照《药品注册处理办法》有关规则处理。
三、自2019年9月1日起,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运营资质的企业不得再购进氨酚羟考酮片,原有库存产品挂号造册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承当药品监督处理责任的部分存案后,按规则售完停止。
四、自2019年9月1日起,医疗机构应当依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则,加强对氨酚羟考酮片的处理,运用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开具氨酚羟考酮片,单独处方量不得超越7日常用量。
各级药品监管部分、卫生健康部分要实在履行责任,加强对氨酚羟考酮片出产、运营和运用的监管,催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上述规则,确保医疗需求,避免流入不合法途径。(完)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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